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西湖南两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6〕36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0月24日起在江西省、湖南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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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