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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 13:42:25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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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粮办人〔2019〕165号

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进一步加强系统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干部考核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史上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的总体规范,是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方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考核条例》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妥善解决全系统考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分国家局机关、直属联系单位和垂直管理局差异化要求,精准施策,分级分类考准班子、考实干部;有利于多渠道、全方位评价班子、了解干部,通过建立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考核体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有利于通过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推动广大干部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改革发展中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二、学懂弄通做实,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切实把《干部考核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将《干部考核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学深悟透。要通过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干部培训、专家讲解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广大干部系统学习、全面把握《干部考核条例》精神。要把学习《干部考核条例》与学习贯彻国家局党组“两决定一意见”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组织研讨、座谈交流等,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到《干部考核条例》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对照考核要求,找准差距,明向加压,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三、完善考核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国家局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国家局机关、直属联系单位、垂直管理局的不同特点,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权重,增强考核的差异化和精准度,体现考核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各单位要丰富考核工作的形式,改进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方法,用好谈心谈话、实地调研考核等做法,落实好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和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的要求。要突出实绩导向,把功夫下在平时,结合加快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等工作任务,全方位了解、核实、评价干部。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使在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政治坚定、奋发有为,在平凡岗位中勇于实践、锐意进取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激励广大干部带头贯彻落实好国家局党组“两决定一意见”和“五句话”总体要求,干事创业,奋发进取,不断开创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新局面。

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考核落地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考核工作主体责任,把干部考核工作纳入党组(党委)工作总体布局、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党组(党委)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干部考核工作要做到重要政策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推动、重要问题亲自过问;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要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严格执行《干部考核条例》,并督促指导下级组织人事部门抓好落实。各单位在贯彻执行《干部考核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国家局党组。

附件:《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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